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社会公德的内容确定为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五大维度。田宏杰说:“我们把这五个维度分为三类:个体与人的关系、个体与环境的关系、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与人的关系包括文明礼貌和助人为乐,与环境的关系包括爱护公物和保护环境,与社会的关系包括遵纪守法。”
田宏杰表示,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被社会认同并为社会作出贡献,这是人的基本心理需求。她说:“家长培养儿童拥有社会公德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当一个儿童的行为符合社会公德时,他更能被社会认同,在这种情况下儿童的自我认同会得到发展。同时,他也能体会到自己的价值,社会责任感提升,理解自己人生的意义。”
儿童期是培养初步的是非观念和行为习惯的关键期,尤其是进入小学后,儿童的道德发展和自我修养能力迅速发展,并表现出很强的可塑性和主动性。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钱志亮表示,在培养孩子个体与人的关系上,教师和家长应抓紧时机,通力协作,培养孩子的平等、关怀意识,使之学会尊重、理解、关心他人,并在此基础上培养他们文明礼貌、遵时守约、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等公德意识。其中,文明礼貌是人在交往中应具备的起码素质,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也是个人道德修养境界和社会公德面貌的直接表现,是孩子首先要学习的。
公共场所是人们共同生活、学习、娱乐的地方,这些场所公共秩序的好坏会影响到人们的心境和态度,也直接关系到人们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钱志亮认为,在培养孩子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上,教师和家长应注意培养孩子遵守公共秩序、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物等公德意识。
钱志亮认为,在培养孩子个体与环境的关系上,教师和家长亟须培养孩子的生态道德意识,即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等方面的公德意识。在这个过程中,不但要告诉孩子行为准则,还要告诉他们相应行为准则的原因,这有助于他们以主人翁身份体悟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的重要性,规范自己的行为。
拥有社会公德的孩子在与人交往时能既关注自己的需求,也关注他人的需求和社会规则,能与身边的人建立起更好的人际关系,做到双方共赢;能与社会友好相处,日后更好地融入社会;也能在身体力行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同时,学会引导他人共同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