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发作分为局灶性发作和全面性大发作。
局灶性发作:患者在癫痫发作时神志清楚,发作后能描述自己刚刚发生了什么。
(1)局灶性运动性发作
患者癫痫发作时,某一个身体部位的不自主抽动,大多为一侧眼睑、口角、手或者足趾,也可能为一侧面部或肢体。
(2)局灶性感觉性发作
这一类患者发作时,常存在一些诸如味觉、嗅觉、听觉的异常,或出现幻觉等等。
(3)自动症
这类患者会存在意识障碍,做一些看起来有目的,但实际上没有目的的动作,如反复咀嚼、搓手、摸索等,发作后无法回忆起发作细节。
(4)局灶性继发全面性发作
上述症状,随后进展为全身发作的情况。
全面性发作:这类患者往往在发作初期就会失去意识,完全不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不同类型的全面性发作,会有各自的特点。
(1)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
又称大发作,在临床上最常见,发作时突然意识丧失,全身骨骼肌出现剧烈的强直性收缩,此时患者多数会尖叫一声,全身抽搐,持续10-20秒后发生阵挛,阵挛的间歇期越来越长,直至发作停止。有些患者常有舌咬伤、尿失禁等情况发生。
(2)失神发作
表现为意识丧失突然发生并迅速终止,是这类发作的主要特征。患者可能会突然间活动停止,发呆、手上拿着的东西掉落,呼叫无应答,也有些患者可能机械地重复原有的简单动作。每次发作的时间持续数秒,每天可能发作数十次,发作后很快清醒,会继续发作前的动作。
(3)肌阵挛性发作
患者会突然发生类似于触电一样的不自主运动,发作时间短暂。
(4)失张力发作
这类患者根据病情轻重,往往会突然跌倒,或突然间低头及胳膊突然间下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