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就医指南

Tue Apr 30 16:30:08 CST 2024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就医指南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就医指南

适用区域:

第一医学中心、第二医学中心(第三医学中心、第四医学中心、第五医学中心暂无)

预约挂号及流程

一、军人

1、体系内军队患者

1.1、现役军人、优惠家属、免费家属及持军人保障卡的军队职工,就诊需本人携带军人有效证件及军人保障卡挂号、就医。

1.2、未携带军人保障卡或军人保障卡损坏的军人、军人家属及职工,需持单位开具的军人保障卡正在办理的证明信或“军人保障卡个人信息登记表”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军人窗口查验通过后可直接挂号。

1.3、体系内新兵需持身份证及单位证明信到军人窗口挂号。

2、体系外军队患者

2.1、体系外新兵需持身份证及单位证明信到军人窗口,经窗口人员查验通过可直接挂号,查验未通过的按全费挂号。

3、军队移交地方

3.1、军队退休移交地方的军队人员,需持已经发放的地方社会保障卡到军人窗口或门诊楼四层北京医保自助机挂号、就医。

3.2、军队退休移交地方的军队人员,尚未发放地方社会保障卡的,需持退休证到军人窗口或门诊楼四层地方公疗自助机挂号、就医。

二、医保须知

1、本人社保卡选定301医院为定点医院,可按地方医保费别办理,未选301为定点医院者按全费办理。

2、北京市医保患者(包括一老一小参保患者、新农合患者)入院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新农合患者带新农合本以及住院押金等。

3、持北京市医保的产妇入院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生育证以及住院押金等。

4、新农合、地方公疗、地方公疗医照患者,办理入院当天未带相关证件或医疗卡者,先按全费办理,证件或医疗卡于第二天17:00前交到医保办公室,由医保办公室审核并更改费别。

5、本人社保卡中已选定301医院,办理入院当天未带社保卡者,先按全费办理入院,社保卡于第二17:00前交到医保办公室,由医保办公室审核并更改费别。

6、本人社保卡中未选定301医院的急诊患者,由开具急诊住院申请单的医生填写一份诊断证明,加盖急诊科证明章后,按地方医保办理。

7、社保卡未选定301医院,并已按全费入院的患者,中途请勿到社保中心重选定点医院,否则会影响出院后报销。

三、地方公疗患者

1、需携带地方公费医疗证(卡)或单位开具的享受公费医疗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住院押金

四、预约挂号流程

1、现役军人、优惠家属、免费家属及持军人保障卡的军队职工,就诊需本人携带军人有效证件及军人保障卡挂号、就医。

2、体系内新兵需持身份证及单位证明信到军人窗口挂号。

3、未携带军人保障卡或军人保障卡损坏的军人、军人家属及职工,需持单位开具的军人保障卡正在办理的证明信或“军人保障卡个人信息登记表”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军人窗 口查验通过后可直接挂号。

来源:

https://www.301hospital.com.cn/register/first/soldier.html

第五医学中心须知

一、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北院区住院须知

1.办理住院时,请挂拟入住科室的普通号或专家号,由入住科室的医生开具《住院申请单》。

2.患者持《住院申请单》完善个人信息后到门诊一层住院处登记。

3.住院处为待床患者发放《待床通知单》,等待住院处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4.患者接到住院处电话通知后,请按通知时间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逾期不再保留床位。

5.可办理住院患者需持身份证或ID条码进行报到,在休息区等待窗口叫号办理住院。

6.办理住院手续时,本人务必到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7日内北京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单及14天行程,北京医保患者须出示《医保卡》、《生育险证》等有效凭证并留存。外地医保可异地结算须持《外地医保卡》交至门诊一层西侧医保办。

7.办理住院手续后在预交押金5号窗口缴纳住院押金。首次住院押金为10000-15000元,北京医保患者押金为5000元,住院期间可随时续交。

8.缴纳押金后到住院办理窗口领取住院单方可前往病房。

9.请在一层大厅中区餐卡办理处办理就餐卡。

10.住院期间,只需携带生活必需品,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及体积过大物品。

11.出院结算,北京医保患者及生育保险患者按政策规定结算。属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医院自费结算,属医疗保险基金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先垫付后与医保中心结算。如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或生育保险费的,由个人与医院全额结算,待单位补齐欠费后,再由单位到医保中心申报结算。

12.北京医保患者或生育保险患者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时,由所在科室经治医师(或经治医师以上)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并在门诊中区一层西侧医保窗口审核盖章。此转诊单24小时之内有效。

13.外地医保,新农合患者异地就医需盖章的患者,请到门诊中区一层西侧医保窗口办理。

14.如需复印住院病案,请于患者出院10个工作日以后,在工作时间段到门诊楼地下二层病案室办理(来前请提前咨询66933487),请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邮寄手续者,确定出院时间后即可办理,周末出院者可提前办理。

来源:http://www.301hospital-5.mil.cn/i.php?id=6401

二、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南院区住院须知

1.住院患者持医生开具的《住院申请单》到窗口办理。

2.患者需完善《住院申请单》上的个人基本信息并确认无误。

3.待床患者与科室约床,电话通知后持《住院申请单》到窗口办理住院手续。

4.办理住院手续时,本人请务必到场,主动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北京市正规医疗机构的核酸阴性报告单及流调通、行程卡。

5.孕妇因分娩办理住院时需提供“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单”复印件1份(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单需要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有效);因流产、引产办理住院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6.本体系军人住院可直接办理住院,外体系军人需开转诊介绍信方可办理住院,军人急诊入院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

7.急诊医保住院的病人需医生开具《急诊诊断证明书》加盖急诊专用章,住院处留存并上交医保咨询处。

8.住院患者自费改医保,请到门诊楼一层“医保咨询”窗口领取《医保住院患者更改费别申请表》由主管医生及医保咨询处签字后持医保卡到住院处15-18号窗口办理;住院患者医保改自费,请到门诊楼一层“医保咨询”窗口签自费协议后领取《变更全费费别申请表》,持医保卡到住院处15-18号窗口办理。

9.办理完住院手续后到10号窗口交押金,北京医保患者押金收取10000元,异地医保患者押金收取20000元,全费患者押金收取10000元。特殊治疗押金数额由医生根据病情确定。缴纳押金后,患者方可前往病房住院。

10.住院期间,只需携带生活必需品,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来源:http://www.301hospital-5.mil.cn/i.php?id=6402

第六医学中心就医流程

一、地方患者

(一)挂号。您可以选择现场挂号、114电话预约挂号、114统一网络预约挂号平台预约挂号、现场预约挂号等方式进行挂号。

1、现场挂号

从2010年6月1日开始,医院全面实施“银医一卡通”自助系统,该系统具有自助挂号、缴费功能。特提醒您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北京市基本医保、公费医疗、“一老一小”患者。如果您是北京市基本医保、公费医疗患者,已经选择我院为您的定点医疗机构,初次来院就诊时,需要在人工挂号窗口将您的社保卡激活,同时将您的社保卡与我院“银医一卡通”自助系统进行关联后,就可以在自助机上挂号、缴费。

(2)其他费别的患者。如您为初次来院,需持您的有效证件,办理“银医一卡通”诊疗卡后挂号就诊。如您已办理就诊卡,可在自助机或人工窗口挂号。

★医院门诊大楼所有楼层均有自助挂号、缴费系统,建议您尽量选择自助挂号、缴费,以减少您排队等候时间。

(3)口腔科、泌尿外科、高压氧科、医学美容科专科挂号。以上科室可以在自助机上挂号,也可以到各专科诊区挂号,一楼大厅人工挂号窗口不挂以上科室号。

2、预约挂号

(1)114预约挂号。您可以通过114声讯台或者统一网络预约挂号平台预约1周内所有号源。在就诊当日,凭有效预约凭证到一楼大厅挂号处6号窗口换取正式就诊号条。

(2)现场预约挂号。您可以再一楼大厅挂号处6号窗口为现场预约挂号窗口,可以预约1周内以内所有的专家号和普通号。

(二)就诊

请您持正式号条,按照号条上的地址提示,前往分布在各楼层的各专科诊室候诊。

(三)候诊

门诊大楼各诊区均有候诊椅,并设有分诊排队叫号系统。请您按照提示耐心等候就诊。

(四)缴费

1、自助缴费。医院各楼层均设有自助缴费系统,并有导医和“银医一卡通”辅导员辅助您使用自助缴费系统。中医科、皮肤科、康复理疗科、超声诊断科、医学影像科(含门诊放射室、CT室、核磁室)、心电图室、肺功能室、脑电图室、内镜检查室、抽血室、输液室等功能检查、治疗室均设有费用收取功能的设备,可以从您的社保卡或诊疗卡中直接扣取相应费用,而不必到人工窗口排队缴费。

2、人工缴费。如果您依然选择人工窗口排队缴费,请您到一楼大厅收费窗口排队缴费。

3、特殊患者如门诊特殊病、生育险患者目前尚需要到人工窗口缴纳费用,预计在11月份也可以在自助机上缴费。

(五)检查及治疗

如果医生开具了检查、治疗单,请您在缴费后,到相应地点进行检查、治疗。

(六)取药

门诊药房在门诊一楼大厅,请您持已缴费费用的处方到一楼大厅取药。门诊药房设有排队叫号系统,您在交完处方后,请您在等候区休息,耐心等候叫号取药。

二、军队伤病员

此处所指军队伤病员,是指按照总部规定,划归为我院体系内军队伤病员(含符合“一卡通”条件的师以上伤病员,以及“同城双体系”内的伤病员),包括现役军人、离退休军人、优惠医疗家属。

(一)挂号

1、周一至周五,均到门诊六楼军人诊区挂号。团以下干部和师以上干部分别在各自区域内挂号。

2、节假日统一到门诊一楼大厅人工窗口挂号。

(二)就诊

军人专设诊区内设有心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骨科、普外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凡挂以上科室号的军队伤病员,均在军人专设诊区内就诊。其他专业科室包括中医科、皮肤科、康复理疗科、妇产科、小儿科等科室,均到相应科室或诊区内的军人诊室就诊。如属军地患者同一诊室,各楼层分诊人员将会优先安排就诊。

(3)计价

所有军队伤病员患者均在六楼军人诊区统一计价,团以下干部和师以上干部在各自区域内分别计价。

(4)检查、治疗

军人专设诊区内设有心电图室、超声检查室、抽血室、输液室、处置室。请您持计价后的检查、治疗单到相应地点进行检查治疗。其他特殊检查如医学影像检查、脑电图、肌电图、内镜检查等,将由各检查单元的分诊人员优先安排。

(5)取药

军队伤病员持计价后的处方,到门诊六楼军人药房取药。军人药房设有排队叫号系统,请您交完处方后,在等候耐心等待叫号取药。如属于指向收费药房的药品,请您到一楼门诊药房取药,药房将予以优先安排。

三、部分检查、诊疗部门分布

核磁共振室、放疗科、核医学检查、PET/CT检查室分别位于我院西南角医学影像楼的一层、二层、三层、四层;CT检查室、导管室位于外科大楼地下一层;高压氧诊治中心位于我院住院部楼群东面。

温馨提示:如您在门诊就医过程,有任何不明之处,您可以随时咨询您身边的导医,她们将负责为您提供帮助。

来源:

http://www.hjzyy.mil.cn/Html/News/Articles/101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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