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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下发了《杭州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将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我院同步加入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
杭州市市级公立医院11家,在杭企事业单位医院、部队医院和民营医院21家,余杭、萧山、富阳三区相关医院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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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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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压缩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量、控制检查检验等腾出空间,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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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偏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提高偏低的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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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腾一次、调一次,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在控制医疗费用总量增长不超过7%的基础上,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改革路径,推进本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调整项目共11类、940项,价格提高项目879项、价格降低项目59项;其中938项与省局方案调整的项目、幅度一致,另新增体现杭州市级公立医院特色项目2项。
同时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引导各相关医院向使用环节要空间,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及检查检验方面的使用量腾出空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调结构。将调价引起的增加医疗费收入细化到各医院,并考虑风险因素要求医院按照改革后医疗服务项目调价增加收入部分的1.03倍确定承诺腾空间量。
做好医保支付与价格政策的衔接配合,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部分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制定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确保总体上不增加患者负担。
本次改革的显著特点是强化对改革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管,按照“控总量、调结构”要求,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事前监管,就是要求各医院与政府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书,确定承诺腾空间量,并按项目、按时间制订出实实在在的腾空间计划。事中监管,就是建立动态监测评估制度,各医院每季度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实施动态监测和预警。事后监管,就是建立考核制度,将医疗服务价格提价增加医疗费收入部分与腾空间完成量挂钩考核,视考核情况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