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诊时间、挂号种类及金额(含诊疗费)
急诊:24小时开诊
普诊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高医诊上午:病房专家9:00—11:30 门诊专家8:00—11:30
下午:13:00—16:00
普通门诊诊疗费:8元 急诊诊疗费:16元
高医门诊诊疗费:主任医师:19元 副主任医师:14元
二、挂号须知
1、我院门诊实行实名制就诊,就诊者需要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挂号,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军官证,外籍人士可出示护照,儿童患者如没有办理身份证可出示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
2、如果不明确所要就诊科系,可到导医台向分诊人员咨询,医院在一楼设有患者服务中心,1—6层均设有流动导医人员;
3、挂号票当日就诊有效,再次就诊或复诊重新挂号。
三、就诊须知
1、候诊:挂号后请到指定候诊区候诊。门诊楼(7号楼):急诊在1楼;泌尿及血液疾病诊疗中心、呼吸循环系统疾病诊疗中心、风湿免疫科、方便门诊、心电中心、急诊留观室在2楼;消化系统疾病诊疗中心、疼痛门诊、腔镜室在3楼;神经系统疾病诊疗中心、肿瘤内科、骨外科、中医科、肛肠门诊、耳鼻咽喉科、皮肤科、心理门诊、外科门诊处置室在4楼;采血室、检验科在5楼;功能科、高医门诊、内分泌与代谢病门诊、营养科、多学科诊疗门诊在6楼;口腔综合门诊、口腔颌面外科在7楼。眼科在8号楼1楼(门诊楼对面)。妇科、产科、儿科、血管及肿瘤介入门诊在金山院区。各候诊区按顺序叫号,若叫到患者不在时,需重新排队等候再次叫号。
2、交款:普诊收费2、3、4、6、7楼均设有窗口,急诊收费在1楼,特困收费在2楼,特病收费在6楼,眼科收费在8号楼1楼。
3、辅助检查:放射线检查在1楼;腔镜检查在3楼;脑电图、肌电图、脑彩超在4楼;采血、化验在5楼;功能检查在6楼。
4、取药:门诊取药在2楼,急诊取药在1楼,眼科取药在8号楼1楼。
5、请妥善保管好门诊病志,复诊必带。


住院制度须知
1、为了您的健康,请您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配合诊断治疗,安心休养。为了使您得到更好的服务,请您穿着医院统配备的患者服,自己的衣服洗涤后晾晒在指定位置。原则上每周为您更换床单、被套、枕套一次,如有污染请及时与保洁员联系。
2、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不要互串病房或坐卧其他病床。不得自行调动床位以免发生差错。
3、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井配合治疗(未经医生允许及医院同意,不得自行院外就医、购药厦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如您对医生的治疗有意见,请及时告知医生,以利您的疾病治疗和康复。为保证您的安全,请不要移动各种医疗设施。
4、为保持病区舒适、整洁,请您不要在病区内吸烟、随地吐痰、丢纸屑倒水、扔杂物。请勿向厕所抽水马桶内丢废纸及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开启空调时,请关好门窗。
5、为保持病区安静,请您不要高声喧哗,不要在病区内打牌、饮酒及从事其他娱乐活动,以免影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在病区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等自带电器。
6、为了您的安全,住院期间请不要随意外出。如暂时离开病区,请告知值班护;如遇特殊情况需到院外,请向主管(或值班)医生提出,并签署“住院患者请假书”,您将对自已在院外期间的健康与安全承担独立责任。未经主管医生书面同意擅自离开医院三天者,按自动退院处理。
7、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尽量减少探视。
8、请您爱护病房内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及时与护士长或责任护士联系。
9、如果您参加了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住院时请您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医保证、医保卡或商业保险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按医保或商保住院,如果病情需要到外市就诊,应由相关科室主任开具转院证明并经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批后有效。
10、由于我院实行计算机管理,一旦住院押金出现欠费,计算机将自动停止发药,为了不影响您的治疗,请您住院时或接过通知后尽快交足住院押金。住院期间,医院每日向您提供前一日住院费用清单。如对费用有疑问,请将咨询病区护士。
11、本院严禁医护人员向病人和家属索要、收受“红包”及时物,您治疗所有的费用均统一由住院处收取,如有违规者,请您拨打举报电话:42225088 4222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