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就医流程

住院患者须知
一、住院患者须知
1、持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书及社保卡(旧卡需带医保证)到住院登记窗口办理入院信息录入 (如家庭住址、所属街道等)2、预交住院患者服装押金50元 (患者出院时持收据和患者服退押金) ;
3、持住院登记处打印的病志首页到住院结算窗口预交住院押金:
4、持押金收据返回登记窗口,取社保卡 (备注,此项仅限于新卡,旧医保卡存于住院结算处不返回)
另根据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医疗机构不得留存社保卡”的规定,我院对持有社保卡住院的患者预交押金部分做出如下规定:
1、企业离休医保患者不需预交住院押金。
2、 70周岁以上的住院患者、化疗患者和肝硬化失代偿期的患者预交住院押金1000元。
3、70周岁以下的住院患者(除ICU、未成年、老年、低保、农民工、学生) 预交住院押金2000元.
4、事业离休、自费患者、ICU患者(包括现金和医保) 、未成年医保、低保、老年医保、农民工医保、学生等住院患者押金一律为3000元
二、患者出院须知
1、患者出院时,持患者服押金收据和患者服退押金
2、需持预交住院押金收据及社保卡(旧卡需持医保卡收条)至住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事宜
注:
1、医保卡半止付的患者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相关手续,并到住院登记窗口补充登记,超过三个工作日一律按自费处理,2、未带医保卡的患者需在当日内将卡拿回,方可改为医保,超过24小时按自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