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人民医院就医指南

Fri Aug 11 17:17:52 CST 2023

门诊服务

第一步 办理就诊卡  (提醒:实名制就医,请带有效身份证件!)

第一种方法(自助建卡)  首次建卡(第一次来医院建卡),有身份证,直接在门诊一楼大厅的自助办卡机办理。自己操作界面:点击“身份证办卡”,按照相应流程就可以办理就诊卡。

第二种方法(人工建卡) 

1.带有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户籍证明等),在门诊一楼大厅收费处排队人工建卡。

2.未带任何有效身份证件,必须先填写《合浦县人民医院就诊卡办卡信息表》,到门诊收费处排队人工建卡。(注明:14岁以下(含14岁),必须填写监护人信息)

第二步  挂号  (已有就诊卡,复诊请从第二步开始)

办理就诊卡后:1.到门诊各楼层任何一台自助机自助挂号。2.在门诊收费处窗口人工挂号。

第三步  交费 

当医生在电脑上开完相关检查、化验、药物、治疗等医嘱,您可以选择任何一种交费途径:

1.医院服务号交费   2.自助机自助交费(微信、支付宝、银行卡)  3.收费处人工交费  4.诊间结算

第四步 做检查及化验

交费后,根据发票及凭证进行相应的检查、化验等。建议:如果有多项检查,先去需要登记的项目(B超,CT、磁共振、心电图、内镜等)预约排队,然后根据排队人数多少选择等候时间短的项目先检查,这样可以节省不少时间!

第五步 完成检查及化验后

取检查报告或者化验结果后,到护士站取返诊号(免费)再到诊室给医生诊疗,医生再做进一步处理:开药、治疗、住院等。

附:检查楼层及取检查结果

检查楼层

取检查结果

门诊一楼:医学影像科(DR、CT、磁共振、乳腺钼靶、牙片等项目检查)

1.在门诊一楼医学影像科自助机打印检查报告。2.牙片报告在检查科室外等候领取。

门诊二楼:

 

心电图、多普勒、B超、胃镜、肠镜等项目检查

1.心电图报告,在门诊二楼自助机打印。

 

2.多普勒报告、B超报告、胃肠镜检查报告,在检查科室外等候领取。

门诊三楼:

 

检验科(抽血检查、尿液、精液、白带等项目检查)

抽血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查项目,在门诊二楼自助机打印。

门诊四楼:病理科(病理检查)

在门诊四楼病理科领取病理报告。

温馨提示

1、自助机不接受医保、慢性病缴费功能,前往门诊一楼大厅相应人工窗口办理交费业务。

2、B超、DR、CT、磁共振、心电图、内镜等均需提前登记检查,缴费后尽快去相关检查科室登记处完成登记手续,以免耽误检查。

3、缴费发票、凭证上都注明具体窗口取药,请仔细看清楚;在相应取药窗口等候,药房呼叫姓名取药。

4、门诊费用清单,请前往门诊一楼自助机打印。需要退费,请拿需退费项目检查单让医生签退,然后到相应检查科室确认,再回到收费窗口退费。

5、建议让护士帮您关注医院服务号,进行微信绑定就诊卡。只要绑卡成功,可以进行挂号、预约就诊、缴费、查询检查报告结果、查询体检报告结果等多种功能,大大节约时间。

6、请妥善保管就诊卡;每次来就诊,必须携带你的就诊卡!

7、门诊上班时间 08:00 —12:00;15:00—18:00。

 

住院须知

尊敬的病友:

非常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选择我们帮助您恢复和保持健康,为了给您和其他病友一个良好的治疗、康复和疗养的环境,保证医院的诊疗护理工作顺利进行,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请您持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带齐个人的生活用具、衣物和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后,不要离开医院外出。如需回家拿东西等,请由家属代办。

2.进入病房后,请您一定要熟悉安全出口,如万一发生火灾,请在医务人员指挥下迅速有序撤离,切勿惊慌拥挤,切勿乘坐电梯。

3.住院期间请统一穿着医院提供的病员服装,佩戴手腕带,手腕带是进行各项诊疗护理工作时核对您身份的重要标识,为了您的安全,请勿自行取下手腕带,直至出院离院时才能取下。

4.住院病友在住院期间,请不要自行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将影响医院对您的规范化治疗和护理,并可因原有疾病加重或突发新的疾病时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引起严重不良后果。因此,对擅自离院者将视为拒绝治疗,后果自负。

5.您住院期间的饮食种类,由医师根据您的病情决定。营养饭堂会根据您的需要,为您提供美味可口的饮食。特殊疾病病人(如糖尿病人)营养科会为您制定科学的食谱,请不要私自自带饮食。营养饭堂电话(18107797531)可现订或预订都可以。

6.请您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请您不要随地吐痰,请将果皮、纸屑等杂物放在垃圾袋内。医院是无烟医院,整个病区、走廊及楼梯间都是禁烟区,为了您和病友的安全和健康,请您和探视亲属不要吸烟,需要吸烟时请到医院一楼小花园的吸烟区。不要在病房内使用电炉、电热杯及其它电器等。病房内有氧气装置,请不要使用明火,手机充电请用专用插座,为了保证抢救电源随时处于备用状态,请不要用设备带电源为手机充电。

7.住院楼是高层建筑,禁止在窗外晾挂衣物,如违反规定造成楼下人员伤亡事件当事人要负全部责任。

8.请您节约水电和爱护病房内的公物,如电话机、电视机等。如确是您的责任造成损坏的,须照价赔偿。请您不要移动病房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换病床和病房。

9.请您在入院时将贵重物品(如现金、手机、金银手饰等)交亲属或自行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10.请您遵守医院规定,在未经医师、护士许可时,不要擅自进入检查室、治疗室、处置室和医师、护士办公室;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及医疗文件。

11.您应当积极配合诊断、治疗和护理。在有监护设备的病房,不得使用移动电话及手提电脑等设备。

12.您服用自带药品前,应当提前告诉主管医生,并征得医生同意,以免发生药物叠加作用而损害健康和影响诊断治疗。

13.请外院医师检查治疗必须经过主管医生同意,并经我院医务部批准。

14.医院将根据病友的病情和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应当设陪护。病人申请陪护应当服从医院的安排。为防止医院内感染,一般病人(尤其是开放性创口的病人)通常不设陪护;无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儿童以及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有其它精神异常,不能独立处理自己事物的成年人)、昏迷病人以及危重病人必须由近亲属陪护,并由陪护人对病人负监护责任。

15.本院为教学医院,病友在享受高质量医疗护理服务的同时,在不影响检查和治疗的前提下,应当尽量配合医院的教学工作。

16.当您需要帮助时,请按床头传呼器开关(如果在厕所内请按紧急呼叫器),我们随时为您服务。

17.请您在离开病房时关闭电灯、空调、电视。

18.您在住院期间要查询住院费用具体开支情况可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即可在手机上查询,或持就诊卡到新门诊大楼的电脑查询系统查询(最终住院费用以出院审核结算为准)。

19.病房内的饮水装置自带加热功能,请您看护好您的孩子以免发生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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