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
根据国家、军队和北京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制定以下就医须知:
预约挂号。门诊就诊患者可通过“解放军总医院医疗健康服务”、“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微信公众号、114电话网络平台或自助机预约挂号;军人及持军保卡家属可持相关证件现场挂号。请严格按照挂号凭证上预约就诊时间来院就诊。疫情期间非必要不陪诊,陪诊只限1人,防止聚集,配合工作人员的疏散引导。
自2022年12月20日起,进入门诊不再查验核酸结果或抗原证明。
中心开设发热门诊,相关患者可直接从南门外专用通道进入发热门诊就诊。
就诊人员请全程佩戴N95口罩(无呼气阀),正确做好手卫生,严格执行“一人一诊室”,勿随意进入诊室。乘梯、候诊、缴费、取药时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部分无法佩戴口罩的检查与治疗,患者请按照相关专科要求持核酸检测结果就诊。包括但不限于:口腔科、胃肠镜、纤支镜、喉镜、经食道超声心动图、肺功能、C13呼气试验检查、中医舌诊、部分皮肤科治疗等。
患者及陪护入院当天应在中心进行核酸检测,根据结果和病情需要,建议择期入院或分区收治。住院患者核酸采样点位于门诊南门外采样方舱内。
所有病区实行封闭管理,住院期间谢绝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固定1名陪护人员,无特殊情况不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