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门诊、住院患者告知书》
01
门诊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尊敬的门诊患者及家属:
您们好!
根据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依法防控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请各位病员朋友加强自我防护,出门带好口罩,平时注意勤洗手,多通风,尽量少到人流聚集场所。即将前来我院门诊就诊的患者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我院门诊正常开诊,近期主要接诊危急重症患者。为避免交叉感染,请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暂时不要到医院就诊。如有预约挂号且选择暂时不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可通过门诊部电话联系进行退号,医院将全额退返挂号费。(门诊部:0891-6860647)
来自疫区已预约我院专家门诊的患者,请取消就诊并按上述告知途径退号,请自觉遵守隔离观察要求或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
待疫情解除后,我院将尽量解决未看诊患者的就诊需求。
2. 暂停便民门诊及驾校体检,开诊时间待定。
3.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预检门诊接受筛查:
①发热(体温≥37.3℃)
②近两周由内地返藏人员(武汉等地)
③近两周明确接触过武汉居住者
④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
4. 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相关事宜请咨询医保办。(医保办:0891-6820973)
5. 门诊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必须佩戴口罩,为了您及家人安全,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看诊。
6. 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在进入门诊大楼前均需要接受体温检测,请积极配合。
7. 医院将调整门诊流程及患者活动路线,请理解由此带来的不便,并按照要求路线流动。
以上所述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敬请广大病员理解支持!
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1月31日
02
住院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尊敬的住院患者及家属:
您们好!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 加强住院病房人员出入管理:所有住院病房将实行严格的24小时限制管理;患者如需陪护,原则上每名患者配1名陪护,相对固定不随意调换,住院患者及家属、陪护人员需凭腕带或陪护证出入病房, 并自觉接受医护人员检查体温;患者在院期间不建议其他人员来院探访。
2. 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请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
3. 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原则上不应离开病房,如因特殊情况离院时应向主管医护人员报备并做好登记。离院期间注重个人卫生,密切监测体温变化,如有流行病学史或出现呼吸道症状等,及时向医护人员通报。
感谢您们的理解和支持!
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