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关于疫情期间就医、陪护及探视告知书

Fri Jan 29 11:20:17 CST 2021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始终实施预检分诊卡、住院陪护卡、《无隐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史就诊承诺书》等“两卡一书”管理机制,做到了“一患一卡一陪护”。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为落实门诊、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保障您的健康,以下注意事项请您周知:

1.门诊患者可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实名制预约挂号,按预约时间段来院就诊,减少在院滞留时间,独自来院就诊或仅限一名家属陪同,按顺序排队,诊室做到“一医一患”。

2.所有患者及家属均需经过预检分诊后方可进入门、急诊区域或病房,请务必提前通过“我的宁夏”APP申领宁夏电子健康通行码,健康通行码为“绿码”时准予通行。如没有上述健康码,请扫描我院二维码填写《“无隐瞒”流行病学史承诺书》。

3.在医院全流程请保持前后至少1米以上距离并佩戴口罩,口罩必须遮住口、鼻,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挡、包裹,没有纸巾时注意用手肘部遮挡,不随地吐痰。使用过的纸巾、口罩扔入垃圾桶里。

4.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家属签订《“无隐瞒”流行病学史承诺书》。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谢绝亲友来院探视,如确有需要,鼓励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

5.住院患者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出入病区、楼宇时需提供“陪护证”,陪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

6.如您有入境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等相关流行病学情况,或有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7.3℃)或合并呼吸道症状,请如实告知医务人员。如因隐瞒流行病史导致的院内感染事件发生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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