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石家庄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提出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允许在职或停薪留职医务人员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石家庄新出台的文件指出,要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具体包括:简化社会办医用地、环评、消防等审批事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社会办医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允许在职或停薪留职医务人员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等。
近年来,有关鼓励在职医生创业的政策一直不断:
2017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把1994年老版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规定删除,被认为是取消在职医生办医限制的开端。
2018年6月,国家卫健委又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再次降低社会办医门槛,取消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环节,直接将审批与执业登记环节合并。
2019年5月,国家卫健委继续发布《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在北京、上海、沈阳等10座城市放开新办诊所的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被认为是医生办医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