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发病与死亡的首要危险因素。在我国高血压具有发病率、致死率、致残率高,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低的“三高”、“三低”特征。
为加强人们对防治高血压的重视,世界高血压联盟于从2006年开始,把每年的5月17日设定为世界高血压日。
很多孕妈妈有一个误区:如果没有感觉不舒服,血压稍微高点儿没关系。其实不然,尤其对于孕妈妈来说,如果认识不到高血压的危害,等到真的出现不舒服了,疾病可能已经发展到很严重的地步了。
妊娠期高血压是全世界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不但在孕期造成母儿不良结局,而且也是孕妇未来患冠心病、中风等重要疾病和胎儿成年后代谢综合征的危险因素。
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放开,高龄孕产妇及合并各种高血压危险因素、有妊高症病史以及有高血压病史的准妈妈越来越多。
狭义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也是一种妊娠并发症,是妊娠期发生的高血压,可在产后消失。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等不同阶段,甚至直接以子痫发病,也就是俗话说的“抽风”。还有一些本身患高血压的女性怀孕后血压进一步升高,并发子痫前期等,称为“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

既往子痫前期史或子痫前期家族史(母亲或姐妹);
年龄≥35岁;
妊娠前体重指数≥28 kg/m2 ;
合并肾病、糖尿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存在高血压的危险因素,如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
初次妊娠;
妊娠间隔时间≥10年;
收缩压≥130 mmHg或舒张压≥80 mmHg(首次产检时或妊娠任何时期检查时);
妊娠早期尿蛋白定量≥0.3 克/天或持续存在随机尿蛋白≥(+);
多胎妊娠;
不规律的产检或产检不适当;
饮食、环境等因素。
妊娠期高血压如果不及时地进行控制,可能会影响胎盘供血、供氧,继而导致胎儿生长受限,严重的时候还会导致胎儿缺氧,对脑部神经发育造成影响。
有可能会导致胎盘早期剥离,会导致胎儿急性缺血、缺氧、引起胎儿窘迫,严重的时候还会导致胎儿死亡。
全身小血管痉挛,导致脑、心脏、肝、肾和眼等多个重要脏器受损。
症状较轻者可出现头痛、视物模糊、蛋白尿、水肿、代谢紊乱等。严重者可出现子痫惊厥、溶血、血小板减少、转氨酶升高、心力衰竭、肾衰竭,凝血功能障碍、产后出血等,甚至会导致孕妇死亡。
需常规完善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脂,肾功能,凝血功能,心电图,产科超声检查
尤其是对于妊娠20周后才开始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应注意了解和排除孕妇的基础疾病和慢性高血压,注意血脂、血糖水平,甲状腺功能、凝血功能等的检查或复查,注意动态血压监测,注意眼底改变或超声心动图检查。
为保证母儿安全,孕妇用药一定要咨询专业医生。
降压治疗的目的是预防心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严重母儿并发症。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110mmHg的高血压孕妇应进行降压治疗;收缩压≥140mmHg 和(或)舒张压≥90mmHg的高血压孕妇建议降压治疗。
降压目标:当孕妇未并发器官功能损伤,酌情将收缩压控制在130~155mmHg,舒张压控制在80~105mmHg;孕妇并发器官功能损伤,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 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mmHg;部分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时血压也可进一步降低。
降压药物:常用的口服降压药物有拉贝洛尔、硝苯地平或硝苯地平缓释片等。妊娠期一般不使用利尿剂降压,以防血液浓缩、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和高凝倾向。不推荐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妊娠期禁止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即包含沙坦、普利字样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