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中医院就医指南

Fri Aug 18 10:59:46 CST 2023

就医须知

一、门诊

1、金融社保卡限于参保本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除外),该卡不设个人帐户,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每次支付合规医疗费用50%,全年每人累计不超过100元,且只限当年使用。

二、住院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时符合报销范围的才能按比例报销,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累计为129786元/年.人,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统筹报销范围。

2、住院须在48小时内在定点医院登记并报市医保中心备案(电话3330911),住院期间请携带金融社保卡以便核查。

3、本市内住院,非意外伤害类疾病的凭金融社保卡在该医院进行登记备案,出院前直接在定点医院核报结算;属意外伤害类的,须进行现金结算后核报。

4、因病情需要转市外医院治疗的,须持二级定点医院以上相应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付主任)出具转院证明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有关转院手续(急诊病人可先转院后补办手续)。

5、实行现金结算的,需凭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疾病证明原件,市外就医的还须提供转院证明原件或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另外,还须提供金融社保卡、缴费发票、银行存折/卡复印件(提供已在银行激活的金融社保卡者免除此项)才能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6、办理生育报销,要有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及复印件。

7、办理意外伤害报销,需全额现金结算后并提供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复印件办理报销手续。

8、代办人员除上述材料外,必须提供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9、在本医保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报销的医疗费用,须在下一年第一季度前报销完毕,逾期不予办理。

 

住院医疗待遇

一、医疗费报销比例:

住院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分担支付表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一级及以下

90%

10%

二级

75%

25%

三级

60%

40%

自治区三级

55%

45%

 

二、床位费支付标准:

床位费基金支付标准为20元/床·日。床位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支付,高于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支付。

 

三、基金起付标准:

 

第一次住院

第二次住院

一级医院

200元

100

二级医院

400元

200

三级医院

600元

300

 

四、居民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1、医疗费用有效发票

2、疾病诊断证明

3、社保卡及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意外伤报销须出入院记录及受伤原因承诺书、外伤审批表

5、生育类报销的一胎须提供准生证复印件,二胎须提供生育登记表(复印件)或二胎证(复印件)

 

五、床位费支付标准:

床位费基金支付标准为20元/床·日。床位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支付,高于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支付。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一、病种范围及限额支付: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基金限额支付表

序号

疾病名称

每人每年(元)

1

冠心病

2000

2

高血压病(高危组)

2000

3

糖尿病

2000

4

甲亢

2000

5

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

2000

6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2000

7

银屑病

2000

8

严重精神障碍

3500

9

类风湿性关节炎

2500

10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

2500

11

系统性红斑狼疮

2500

12

帕金森氏综合征

2500

13

慢性充血性心衰

2500

14

肝硬化

2500

15

结核病活动期

2500

16

再生障碍性贫血

12500

17

肾病综合征

3500

18

癫痫

3500

19

脑瘫

4000

20

重症肌无力

3500

21

风湿性心脏病

2500

22

肺心病

2500

23

强直性脊柱炎

2000

24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2000

25

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

30000

26

血友病

30000

27

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

10000/30000

28

各种恶性肿瘤

30000

29

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

30000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

参保人员患有规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由二级(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组织认定,汇总相关材料(包括中级职称及以上医师开具的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到所在乡镇医保服务中心审批。

 

三、定点医疗: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原则上选择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医疗服务定点,定点医疗机构一年一定,中途不予变更。

 

四、起付标准: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基金起付标准为20元/人·月,从符合基金支付总额中扣除。

 

五、医疗费报销比例: 

门诊特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分担支付表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基金支付

个人负担

一级及以下

85%

15%

二级

70%

30%

市三级

55%

45%

自治区三级

50%

50%

 

六、患有多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各个病种年度基金限额支付的额度指标分开单独计算;超过额度指标以上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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