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这是国家卫健委针对互联网诊疗发布的首个细则文件,被业内认为是“史上最严”。
此次出台的细则主要从业务监管、药品管理、医疗机构监管、人员监管四个方面对互联网诊疗实施全方位监管。细则明确,互联网诊疗病历记录按照门诊电子病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年;诊疗中的图文对话、音视频资料等过程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电子病历信息,应与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格式一致、系统共享,由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质控。在药品管理方面,强调互联网诊疗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医务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收入挂钩,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转介患者、指定地点购买药品(耗材)等。
微评:医疗机构应用网络医疗为患者看病、开方,不仅节省了患者的看病时间成本,也为医院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下医疗资源。但其存在易失控、难监管的网络弊病,因此细化监管程序和规则尤为重要。随着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正式施行,网络诊疗进入全方位、规范化、严监管时期,必定形成行业规范发展、患者受益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