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5日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担当,多措并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急需的日常医疗服务需求,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迅速展开行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指挥体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成立0215疫情防控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组,与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合署办公,实施扁平化、双向组织体系建设,实现联动、共享机制。制定印发《呼和浩特市新冠感染疫情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组工作方案》《关于新冠疫情期间做实中高风险地区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10余个文件,组织召开调度及培训会共计6次,实地走访调研20余次。


二是全面精准排查。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全面详实核查信息,迅速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已掌握四类重点人员底数,具体到患者名单、医疗机构名单,共有需要服务保障的危重症18例,孕产妇765例(36周以上149例),血液净化患者46例,放化疗患者31例,其他慢病5079例。

三是精细分类服务。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原则,对于封控区、管控区和隔离酒店群众,急危重症患者由120救护车送往相关医疗机构;肾功能衰竭、放化疗肿瘤患者及其他定期治疗患者,由社区防控办“点对点”送至原诊疗机构,提供不间断医疗服务;孕产妇和新生儿,由社区防控办“点对点”送至专门医疗机构就诊;慢性病患者,由社区防控办“点对点”送至基层医疗机构或旗县市区医院就诊。
四是完善诊疗网络。为尽量减少医疗机构人员聚集,充分发挥互联网通讯作用,开通线上诊疗服务,强化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借助“三微一端”网络医院平台,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指导群众有序就诊,将交叉感染风险降至最低。
五是畅通咨询渠道。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12320卫生服务热线设置为就医咨询和投诉建议统一受理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解答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受理医疗服务投诉举报,接受群众就医建议,改进医疗服务行为。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各医疗机构在此次疫情期间累计提供服务1544人次,受理处置12320转交就医咨询投诉52起,均已办结。实现了医疗机构“零拒诊”、“零推诿”、提供医疗服务“零间断”、医务人员“零感染”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