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动态:1月份美妆资讯

1月份,化妆品行业的这些动态值得关注。

政策法规

1.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规范》共9章67条,明确了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机构与人员、质量保证与控制、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销售管理等要求。

2.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特殊化妆品注册延续申报受理审核要点(试行)》及相关文件,规范特殊化妆品注册延续申报受理工作。

3.河北省药监局制定《河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形》《河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河北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监管动态

1.2022年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2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系统总结2021年化妆品监管工作,深入分析任务形势,全面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

2.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7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显示,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BONYHAiR染发霜(棕色)等7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对上述7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

3.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14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显示,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生产企业为江苏娇颜芭比化妆品有限公司、品牌运营商为童泰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童泰七草修护霜等14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湖南、江苏、福建、安徽省药品监管部门对上述1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

4.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的题为《牙膏不能治疗疾病》的科普文章指出,牙膏不能宣称具有医疗作用,牙膏宣称“抗幽门螺旋杆菌”缺乏科学依据。文章提醒广大消费者:牙膏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如果患有疾病,建议遵医嘱进行治疗。

5.福建省药监局结合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组织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网售睫毛用化妆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重点对福建省10家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46家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以及47家备案人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产品备案资料、进货查验、产品资质等,并同步开展法规宣贯活动,督促相关单位履行法定义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截至1月30日,此次专项行动共立案调查1起,责令整改8起,网络下架停售产品8款,将2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6.江苏省药监局召开“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政指导会。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化妆品网络监管力度,开发监管信息系统,通过数据库比对方式协助电商平台进行“智慧审核”,进一步打造与第三方平台之间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线索通报和快速处置响应机制,同步实现“净网”和“清源”。

7.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在前期印发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化妆品网络监管工作实际,进行专题调研、重点督查等,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举行化妆品行业座谈会。会议通报了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妆品监管工作情况和化妆品产品检验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展开交流座谈。

9.山西省药监局举办化妆品生产经营相关法规解读培训班,旨在确保《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贯彻执行到位,切实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山西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围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要求,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理,以及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作详细解读。

10.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举办普通化妆品备案审查业务知识大讲堂。会上,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围绕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化妆品功效宣称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结合案例,对安全评估报告撰写要点进行详细介绍。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工作人员就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确认、原料历史使用浓度的资料佐证、成分暴露量和安全边际值计算等问题与企业人士进行了互动交流。

产业观察

1.国家药监局发布4期化妆品决定书待领取信息,共包括45个受理号,涉及北京植物医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详见表)。

2.国家药监局发布19期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共包括547个受理号,涉及深圳市绿馨颜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企业。

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会同广西中医药大学,组织课题组专家深入南宁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开展化妆品行业专题调研。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委托广西中医药大学和广西药师协会承担《广西化妆品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课题,对广西化妆品生产经营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制约广西化妆品产业发展的瓶颈因素进行分析,为制定广西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4.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美公司)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正式启动赴港上市申请。招股书显示,2019年和2020年,上美公司分别实现收益28.74亿元、33.82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收益达到25.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据公开资料,上美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护肤、母婴、洗护等品类的生产及销售,旗下拥有韩束、一叶子、红色小象等知名品牌。

5.中国证监会公布薇美姿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薇美姿)的《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各类股票及股票的派生形式)审批》进度,截至发稿前,已到达受理通知阶段。薇美姿官网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型高科技企业。旗下拥有口腔护理品牌舒客(Saky)和儿童口腔护理品牌舒客宝贝(SakyKids)。

6.美妆新零售品牌“HARMAY话梅”宣布完成近2亿美元C轮及D轮融资。其中,D轮融资由QY Capital领投,General Atlantic(泛大西洋投资集团)、钟鼎资本、五岳资本、Ocean Link鸥翎投资跟投;C轮融资由General Atlantic领投,高瓴资本、Ocean Link鸥翎投资、五岳资本、钟鼎资本、黑蚁资本跟投。自2019年12月获A轮融资以来,“HARMAY话梅”在近两年时间内已获得4轮资本加持。

7.新锐护肤品牌“C咖”完成由SIG领投的B轮融资,顺为资本、不二资本、百丽消费基金跟投,光源资本担任独家财务顾问,资金将主要用于产品线扩展和产品研发投入。该轮融资是“C咖”在7个月内获得的第三轮融资。

8.新锐男士个护品牌“蓝系”宣布获得数千万元A轮融资,由梅花创投领投,玖创资本和金慧丰资本跟投,融资将主要用于产品研发、渠道拓展以及品牌建设等。该品牌已连续三年获得融资。

9.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将旗下彩妆品牌“Za姬芮”和护肤品牌“泊美”出售给美妆品牌管理集团URUOI,由URUOI负责上述两品牌今后的发展规划。预计转让交易将于今年3月完成。资生堂将在过渡期间为相关产品生产提供支持。

责任编辑:王晓华

参考资料:http://bk.cnpharm.com/zgyyb/2022/02/11/320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