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字面上看,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确实不那么令人讨厌。虽然是精神病,但起病急,病程又短,就如同做了一个噩梦。噩梦醒来是早晨,有惊无险。最重要的是,有了这个疾病,还可以免除责任,甚至享有特权。不过,“便宜”有那么好占吗?类似的段子还很多。其核心意思就是:我有精神病,可以免责。
“急短”的帽子戴起来并不轻松
其实,这都是不明真相的人望文生义而做出的一些推测和想象。急短,真的不是很多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在目前的精神科临床实践中,急短的诊断并不常用。
一方面是由于患者的临床表现或患病时间(即病程)不符合急短的诊断标准。另一方面,也即更为主要的是,诊断为急短的患者在后来病情演变中,约有70%以上更改为其他诊断。在被更改的诊断中,约65%的患者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这就意味着最初诊断为急短的患者,后来将近一半转归是精神分裂症。
因此,急短的诊断在临床上使用起来还是很慎重的。如果病程不再短暂,而是像精神分裂症那样迁延不愈,那么还有人愿意认领急短的帽子吗?
获得“特权”真的就是占便宜吗?
现在很多人关注的重点是急短患者肇事后不用或较少承担法律责任。似乎凭借一个诊断就可以逍遥法外。这种心理的背后其实是对特权的追逐。确实,精神病人肇事后会因病情而获得一定的豁免。貌似存在一种特权或优待。其实,这样的特权就如同购买的巨额保险一样。如果有朝一日能够理赔,其前提一定是天灾人祸的兑现。
调侃“急短”是一种心理防御
对于急短,尽管很多人表面上趋之若鹜,并编成段子来调侃。但实际上却是一种心理防御,是以一种轻松幽默的方式来掩饰对于精神疾病肇事肇祸的抗拒。背后的心情很可能和受害者家属一样,多少都会觉得有些不公平,对判罚难以接受:一个原本无辜的人,为什么要用生命来为另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的疾病买单?这样的质问于情于理似乎都不过分。但更为糟糕的是,一些精神病患者因病致贫,一旦肇事,根本无力赔偿。这对受害者而言无疑更是雪上加霜。
从源头上讲,对患者的监控和管理是相当重要的。当下,精神病人之所以较多地以“开车”的方式肇祸,与小汽车的可及性有关,即常用,容易得到。就如同今年3月,患有抑郁症的德国飞行员为自杀而蓄意坠机一样。患者的交通工具因为易得,已然成为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南京宝马案以及北京马自达案的司机,都是在症状的支配下,使用汽车做出危害他人的行为。因此,对患者的驾驶行为应予以严格管理。同时,不只是驾驶,其他可能肇事肇祸的方式都需要关注。患者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应密切关注患者的精神状况。此外,社会也应该给患者更多的接纳、理解和尊重,使得患者看精神疾病时能够像看感冒那样坦然,那么很多安全隐患就可能会在早期干预中化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