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抢救药品知多少丨【8】脱水药

脱水药分类:
常用的脱水药有两种,它们共同的特点是:易经肾小球滤过、不易从血管透人组织液、在体内不被代谢、不易被肾小管再吸收。
一、甘露醇,主要用于减轻颅内压力、防止脑细胞水肿的脱水治疗。
二、呋塞米,俗称速尿,作用短暂而迅速,主要用于心力衰竭脱水,减轻心脏负荷治疗。
适应症
01【甘露醇】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
(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
(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
(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
(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6)作为冲洗剂,应用于经尿道内作前列腺切除术。
(7)术前肠道准备。

02【呋塞米】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
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
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
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
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注意事项
01【甘露醇】
(1)除作肠道准备用,均应静脉内给药。
(2)甘露醇遇冷易结晶,故应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可置热水中或用力振荡待结晶完全溶解后再使用。当甘露醇浓度高于15%时,应使用有过滤器的输液器。
(3)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浓度,避免不必要地使用高浓度和大剂量。
(4)使用低浓度和含氯化钠溶液的甘露醇能降低过度脱水和电解质紊乱的发生机会。
(5)用于治疗水杨酸盐或巴比妥类药物中毒时,应合用碳酸氢钠以碱化尿液。
(6)下列情况慎用:①明显心肺功能损害者,因本药所致的突然血容量增多可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②高钾血症或低钠血症;③低血容量,应用后可因利尿而加重病情,或使原来低血容量情况被暂时性扩容所掩盖;④严重肾功能衰竭而排泄减少使本药在体内积聚,引起血容量明显增加,加重心脏负荷,诱发或加重心力衰竭;⑤对甘露醇不能耐受者。
(7)给大剂量甘露醇不出现利尿反应,可使血浆渗透浓度显著升高,故应警惕血高渗发生。
(8)随访检查:①血压;②肾功能;③血电解质浓度,尤其是Na+和K+;④尿量。
(9)甘露醇能透过胎盘屏障。孕妇慎用。
(10)老年人应用本药较易出现肾损害,且随年龄增长,发生肾损害的机会增多。适当控制用量。
02【呋塞米】
1.可能出现轻微恶心、腹泻、药疹、瘙痒、视力模糊等副作用,有时可发生起立性眩晕、乏力、疲倦、肌肉痉挛、口渴,少数病例有白细胞减少,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减少、多形性红斑、直立性低血压。长期应用可致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2.由于能减少尿酸排出,故多次应用后能产生尿酸过多症,个别病人长期应用可产生急性痛风。痛风病患者慎用。
3.糖尿病患者应用后可使血糖增高;糖尿病患者慎用。尽管其升血糖远较噻嗪类利尿药弱,但与降血糖药合并应用时,仍有使血糖增高的可能。
4.由于利尿作用迅速、强大,因此要注意掌握开始剂量,防止过度利尿,引起脱水和电解质不平衡。
5.肝炎病人服用后,因电解质(特别是K+)过度丢失易产生肝昏迷。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长期大量用药时应注意检查血中电解质浓度。顽固性水肿患者特别容易出现低钾症状,在同时使用洋地黄或排钾的甾体激素时,更应注意补充钾盐。
7.在脱水的同时,可出现可逆性血尿素氮水平的升高,如果肌酐水平不显著升高和肾功能无损害时,可继续使用本品。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8.使用第一个月,要定期检查血清电解质、二氧化碳和血中尿素氮水平。与其他利尿药一样,当治疗进展中的肾脏疾患而有血清尿素氮值增加和少尿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用药。
9.能增强降压药的作用,故合并用药时,降压药的用量应适当减少。
10.因结构上是与氯噻嗪结构相似的磺胺型化合物,能降低动脉对升压胺(如去甲肾上腺素)的反应,并能增加筒箭毒碱的肌松弛及麻痹作用,故手术前一周应停用。
11.低钾血症、超量服用洋地黄、肝昏迷患者禁用。晚期肝硬化患者慎用。
12.大剂量静注过快时,可出现听力减退或暂时性耳聋。不宜与氨基糖昔类抗生素配伍应用,因更易引起听力减退。
13.孕妇禁用。小儿慎用。
用法用量
01【甘露醇】
成人常用量:
(1)利尿。常用量为按体重1~2g/kg,一般用20%溶液250mL静脉滴注,并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30~50mL。
(2)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重0.25~2g/kg,配制为15%~25%浓度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当病人衰弱时,剂量应减小至0.5g/kg。严密随访肾功能。
(3)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0.2g/kg,以20%浓度于3~5分钟内静脉滴注,如用药后2~3小时以后每小时尿量仍低于30~50mL,最多再试用一次,如仍无反应则应停药。已有心功能减退或心力衰竭者慎用或不宜使用。
(4)预防急性肾小管坏死。先给予12.5~25g,10分钟内静脉滴注,若无特殊情况,再给50g,1小时内静脉滴注,若尿量能维持在每小时50mL以上,则可继续应用5%溶液静滴;若无效则立即停药。
(5)治疗药物、毒物中毒。50g以20%溶液静滴,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100~500mL。
(6)肠道准备。术前4~8小时,10%溶液1000mL于30分钟内口服完毕。
小儿常用量:
(1)利尿。按体重0.25~2g/kg或按体表面积60g/m2,以15%~20%溶液2~6小时内静脉滴注。
(2)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重1~2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g /m2,以15%~20%浓度溶液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病人衰弱时剂量减至0.5g/kg。
(3)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0.2g /kg或按体表面积6g/m2,以15%~25%浓度静脉滴注3~5分钟,如用药后2~3小时尿量无明显增多,可再用1次,如仍无反应则不再使用。
(4)治疗药物、毒物中毒。按体重2g/kg或按体表面积60g/m2以5%~10%溶液静脉滴注。
02【呋塞米】
口服成人常用量:
①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一次20~40mg,一日1次,必要时6~8小时后追加20~40mg,直至出现满意利尿效果。一日最大剂量可达600mg,但一般应控制在100mg以内,分2~3次服用。部分患者可减少至一次20~40mg,隔日1次(或一日20~40mg,每周连续服药2~4日)。
②高血压:起始剂量为一日40~80mg,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
③高钙血症:一日80~120mg,分1~3次服用。
口服儿童常用量:
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按体重为2mg/kg,必要时每4~6小时追加1~2mg/kg。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
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
①水肿性疾病:
a.一般剂量:开始剂量为20~40mg,必要时每2小时追加剂量,直至出现满意疗效。维持用药阶段可分次给药。
b.急性左心衰竭:起始剂量为40mg,必要时每小时追加80mg,直至出现满意疗效。
c.慢性肾功能不全:一日剂量一般为40~120mg 。
②高血压危象:起始剂量为40~80mg,伴急性左心衰竭或急性肾衰竭时,可酌情增加用量。
③高钙血症:一次20~80mg 。
静脉注射儿童常用量:
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1mg/kg,必要时每2小时追加1mg/kg 。一日最大剂量可达6mg/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