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健委7月2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2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9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5例(云南16例,福建3例,广东3例,吉林1例,河南1例,四川1例),本土病例24例(江苏20例,四川3例,北京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此次疫情的反弹,提醒我们,防控措施绝不可以松一松、歇一歇,只有毫不懈怠抓好各项工作,才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否则就可能前功尽弃。
7月28日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有关情况的通告》,根据省市专家组的综合研判,参考外地防疫经验,为实现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管控区域科学划分封闭区、封控区和警戒区,并针对每个区域都制定了明确的管控措施,值得大家借鉴。
1. 封闭区。将阳性个案的发现点、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及周边区域划为封闭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封闭区全体人员前7天每天及第10、14天各检测1次核酸。封闭区14天内(自最后一例阳性个案隔离管控日期起计算)无新增感染者则解除封闭。
2. 封控区。将阳性个案的密切接触者及共同暴露高风险人群的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及周边区域划为封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原则上每户只能派1人在指定时间外出购置保障物资。封控区全体人员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封控区7天内无新增感染者,经现场指挥部组织评估后转为警戒区管理7天,无新增感染者则解除管理。
3. 警戒区。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视情将封闭封控区周边区域划为警戒区,实行“两点(居住点-工作点)一线、非必要不离开”管理措施。警戒区全体人员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警戒区14天内无新增感染者解除管理。
截止目前,全市共划分封闭区5个、封控区78个、警戒区100个,同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视情动态调整管控区域。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理性对待分区管控,认真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封闭区管理规定
一、实行封闭管理。相关区域的小区、社区、路段设立卡口,仅保留少量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人员只进不出,车辆禁止通行。人员就医等需求报社区管控专班统筹安排,出入时规范防护,严格消毒。
二、严格管控措施。停止区域内的所有商贸服务,娱乐场所、餐饮、商铺、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场所等全部停业。
三、做好居家隔离。隔离期间,所有人员居家不得外出,确保“足不出户”。
四、满足基本需求保障。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积极回应居家隔离人员合理诉求,日常必需物品由属地街道(镇)配送上门。保障水电网络通讯畅通,引导居民网上购物,物流专人管理,无接触配送到家。重点关心关注考生、孕产妇、残疾人、独居老人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五、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处理。一般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其他相关生活垃圾”处置,垃圾日产日清,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 的消毒液或75%的酒精喷洒消毒,双层垃圾袋包装,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普通居民使用后废弃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
六、规范环境消杀。严格按照操作标准开展消毒工作,重点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区域与设施,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快递柜等手经常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七、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服务。实施“专人包户”制度,村(居)委和属地公安机关组成监控和服务团队,“社区三人组”负责居家人员健康监测,每日2 次体温检测和症状询问。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做好透析等慢性病患者送医就诊服务。
八、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频次,建议前7天每天一检查,第10、14天对区域内全体居民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时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
九、加强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及时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消除群众的忧虑和恐惧心理,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十、封闭管理区域的解除。14天内没有发现感染者,环境清洁消毒合格,达到封闭管理时限后,由街道(镇)提交申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解除封闭管理。
封控区管理规定
一、实施封控管理。相关区域的小区、社区、路段设立卡口,仅保留少量出入口,关卡24 小时值守。人员只进不出,车辆禁止通行。人员就医等需求报社区管控专班统筹安排,出入时规范防护,严格消毒。封控区域内,设立若干个网格化管理,各网格内人员不可以流动到其他网格。
二、严格管控措施。区域内的餐饮场所暂停营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除外)和卡拉OK、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所有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下服务。区域内保留一定数量通风条件良好的超市,其员工不得离开封控管理区,工作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做好居家隔离。所有人员原则上足不出户,待2 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可以有序到区域内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生活物资、领取快递以及非聚集性活动等。
四、做好基本需求保障。组织物流网络保障物资供应,保障区域内的超市、农贸市场为居民提供服务。可适当设置外卖、快递临时暂存点,做到专人管理,无接触配送。重点关心关注考生、孕产妇、残疾人、独居老人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五、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的处理。一般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其他相关生活垃圾”处置,设置指定垃圾收集装置,日产日清。
六、规范环境消杀。严格按照操作标准开展消毒工作,重点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区域与设施,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快递柜等手经常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七、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服务。实施“专人包户”制度,村(居)委和属地公安机关组成监控和服务团队,“社区三人组”负责居家人员健康监测,每日2 次体温检测和症状询问。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做好透析等慢性病患者送医就诊服务。
八、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频次对区域内全体居民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时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建议按照第1、4、7天开展三轮全员核酸检测。
九、加强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及时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消除群众的忧虑和恐惧心理,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十、封控管理区域的解除。7天3检没有发现感染者,环境清洁消毒合格,达到封控管理时限后,由街道(镇)提交申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解除封控管理,转为警戒区管理7天,设定流动检测点,加强流动核酸检测和居民健康监测。警戒区管理7天无新增病例报告,则解除管理。
警戒区管理规定
一、实施闭环管理。相关区域的小区、社区、路段设立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扫通行码、亮健康码通行。严格管控非本小区(村居)居民进出。
二、非必要不外出。所有人员不聚集不串门,在第1 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暂实施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外出,外出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两点一线”往返目的地。非必要不离开警戒区域,确实要离开的,凭72小时有效核酸检测证明。
三、严格管控措施。区域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除外)和卡拉OK、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所有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下服务。区域内公共交通限制载客量保持在限定值50%以下。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限制人流,提倡非现金支付。餐饮场所禁止堂食,每个包房不超过10人。
四、加强健康服务。落实“四个一”健康服务,指导居民自我健康检测,每日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单位及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随访。辖区医疗机构加强发热病例监测。药店强化对退热等中西感冒药销售登记上报管理,禁止向健康码“黄码”人员销售退热类药品。
五、加强环境卫生。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社区活动场所、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消毒。
六、加强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及时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消除群众的忧虑和恐惧心理,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七、闭环管理区域的解除。14天内没有发现感染者,环境清洁消毒合格,达到闭环管理时限后,由街道(镇)提交申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解除闭环管理。
(来源:中共芜湖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