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邮箱:kjsghc@nhc.gov.cn
二、信函: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邮政编码:10019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传真:010-6879295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
附件: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